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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烟花爆竹药物抽检结果

admin发表于 2011/05/04 15:04 | 阅读

记者9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出通报,公布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杜绝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现象。

通报说,本次抽检共抽查了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12个省(区、市)的37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3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检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2891个批次。

抽检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5个省(区)的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32个批次产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11个省(区)的4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的88个批次产品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问题。

另外,重庆市未查出有违规使用氯酸钾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经营企业。

通报指出,这次抽检的结果表明,部分生产企业仍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规比例明显高于生产企业。从批发企业的产品购销合同、记录及产品包装标识来看,经营环节发现的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主要产自湖南、江西、广西、四川。

针对本次抽检结果及其反映出的问题,安全监管总局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违规企业。对尚未构成吊销许可证情节的违规企业,除了按规定处罚外,还要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加强监管。严肃追查违规企业的氯酸钾及烟花爆竹来源,认真落实深化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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